发布时间:2022-08-23 来源:
第二十五期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天津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探索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我市实施路径,助力我市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专利技术在企业转化运用,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天津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一、工作思路
本方案中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是市知识产权局参照开放许可的理念和方式,促进专利“一对多”开放许可的工作举措。市知识产权局将择优选定试点单位公开发布拟开放许可专利,将依托现有平台搭建许可信息发布平台,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储备项目、探索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服务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则,尊重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在专利许可活动中的意愿,有效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强化创新服务,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许可供给、需求对接、金融赋能等各环节综合发力,统筹做好服务支撑、需求激励、跟踪监测、平台构建等各项工作。
三、预期目标
建成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平台,开放许可工作经验有效积累,专利技术有效推广,政策措施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2023年底前,超过8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参与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拟开放许可专利超过200项。
四、主要任务
(一)搭建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平台
依托市知识产权局与滨海高新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共建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增建“专利开放许可”展示模块,发挥滨海高新区科创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管理系统作用,实现专利开放许可信息严谨、高效、安全发布。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将明确专利开放许可发布格式和要求。专利开放许可发布格式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许可信息表”模板制订。
(二)择优选定开放许可试点单位
紧紧围绕天津市“1+3+4”产业集群和“12条重点产业链”,充分发挥天津市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资源优势,择优选定开放许可试点单位。支持开放许可试点单位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展示。
(三)引导企业付费使用专利技术
拓展对接渠道,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为供需双方畅通对接平台,深入调查企业需求,推进定向推送。引导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
(四)鼓励服务机构支持开放许可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相关服务业务,宣传开放许可政策措施。支持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等业务服务有意愿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的单位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释放专利市场价值和交易属性。
五、支持措施
(一)优先衔接法定制度。优先支持开放许可试点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制度全面实施后,依法快速予以审查公告。(二)加强价格信息服务。指导开放许可试点单位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的“十三五”期间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数据中的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实现合理、公允、低成本定价;鼓励专利权人进行阶段性免费许可,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三)制定工作激励措施。市知识产权局结合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支持开放许可试点单位开展工作。鼓励高校院所制定相应激励措施,择优选择市场化前景好、应用广泛、实用性强、适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展示。(四)加强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媒体宣传,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宣传推广开放许可工作主要内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开放许可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